行政规范性文件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旌德县人民政府和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旌德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1.旌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旌德县人民政府公报》;
3.旌德县政府新闻发布会;